2022年商標審查形勢如何?
從事知產行業的你,一定發現,今年竟然如此嚴格。以往能成功的商標,今年收到的卻是駁回通知書。讓我們通過實例感受下今年商標審查的變化
1、一模一樣的商標名字,類別不同,之前是商標證書,今年無近似也是駁回
如:皇宅12類
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7)項【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的】
2、同樣是帶這個詞,過去的商標名字合法,現在的商標名字被認為不符合商標法
例如:蜜梓源玫瑰詩3類

通過此駁回分析,這個名字的駁回理由只能是因為名字中含有“玫瑰”二字。
小編認為十條一款7項,判斷標志是否構成該條規定的情形,應從社會公眾的普遍認知水平及認知能力出發,結合指定使用的商品,綜合考慮標志本身或其構成要素是否具有欺騙性,容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特點、產源、產地等產生錯誤的認識。而非一概而論,以往的含“玫瑰”二字拿證的幾千份商標也可以說明這個問題,不過可以看出,審查確實嚴了!

又如:風云醬父境界 33類
難道之后,酒行業帶醬字的將不再能注冊了?同時間段申請的帶“醬”字的可是很多成功的呢!什么樣的易使消費者產生誤認,什么樣的不易使消費者產生誤認呢?
類似的絕對性條款駁回一大片:
多正常的名字,為什么缺乏顯著特征?

難道是因為名字有個橙字,怕銷售的30類商品都是橙子嗎?
可能是怕消費者把銷售的藥品誤認為蠶絲做的?

因為我的名字里有個螺字?整體沒有顯著性,沒有含義,會誤認嗎?
3、英文商標,設計和中文含義可能被嚴格考慮,可能被翻譯成不合法的的中文便是不合法
申請標志:18類

該標志含“REPUBLIC”(可譯為“共和國”),使用在指定商品上,易產生不良影響,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商標法條款】
《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8)項:
(八)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這個嚴格性,如何看待?
分析看來
①該標志非直接的英文字母“REPUBLIC”(可譯為“共和國”)此次駁回,是因為商標審查認為此英文標志里的部分英文字母,經過商標局思考后可以理解為“REPUBLIC”(可譯為“共和國”)。
②名字里帶共和國三字的,查詢看來幾百個注冊成功的,小編看來,表達更直接,未駁回

又例:5類
駁回理由也是這個條款,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這個名字是如何有不良影響的呢?“泥巴兜兜”實在百思不得其解,有什么不良影響?那就當中文過關。英文:DIRTYBABY,只能算因為你駁回了,從申請人看來翻譯成中文是“泥巴兜兜”,難道從商標審查看來翻譯成中文是:“不干凈的寶寶?”所以有不良影響駁回?
小孩子經常玩成DIRTYBABY多正常,這就是個泥巴兜兜,哎,只能說,審查真是很嚴格
第三十條 申請注冊的商標,凡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注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
商標法三十條指明,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近似的,駁回。
像以往經常還有打擦邊的情況,只要產品不類似,很多可以注冊成功。
4、同一個名字,申請不同類別的不同群組不同產品,若標志知名,即使不類似也會駁回。
今年的駁回理由比較直接:我知道不類似,但是我知道這個標志,為了防止消費者誤認,所以要駁回!
同樣的名字,商品相同,已經取得了商標證書,可以再次申請嗎?
如果是過去,我可以毫無疑問地告訴你,放心申請吧,肯定可以拿證,之后,可不敢這樣說了。因為之前商標法下的證書不代表當年商標法審查標準下的審查結果。即使沒有涉及案件,不涉及撤三、無效宣告等,也不代表一定可以注冊成功。
5、同一個名字,同一個類別,同一個申請人,原封不動申請,然而駁回了。。。
那證書還管用嗎?之前的證書肯定是合法有效的,但假如你忘記了續展,這個品牌能否繼續使用還真不好說呢!
最新商標法是2019年11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根據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第四次修正)
2022年~今年有了明顯的不同,審查為公認的嚴。針對一個商標能否注冊,沒有一個絕對的標準,自然也沒有一個準確的答案。商標局和商標評審委員會同樣是人工審核,所以針對一些“不確定”的商標,成功率不好把控。在申請量龐大的現狀下,建議申請人采取“多嘗試,重參與”的申請方式,畢竟商標局也曾多次提到“個案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