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打擊商標侵權假冒行為,在全社會營造尊重知識產權的良好氛圍,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發布了查處商標侵權十大典型案例。
十大案例中,既有跨區域聯合執法,又有跨部門聯合執法,充分展示了全國各地區各部門在打擊商標侵權假冒工作中取得的成效。
1江蘇省淮安市清江浦區市場監管局查處侵犯五糧液等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案情介紹
2017年3月,江蘇省淮安市清江浦區市場監管局接到淮安市公安局淮陰分局移送案件通知書,反映查扣了當事人周某某銷售的使用今世緣、海之藍、五糧液等商標的白酒678瓶,經廠家辨認系商標侵權商品,累計違法經營額8.79萬元。經查,2016年8月,當事人從上門推銷的中年男子許某手中購進侵權白酒并通過門店銷售。據調查,當事人于2017年3月20日因銷售侵權假冒白酒受到市場監管部門的行政處罰,辦案機關對當事人知假買假、重復實施違法行為給予從重處罰,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侵權商品,罰款35.17萬元。案件經復議機關審查及人民法院行政裁定,均認定應對當事人予以重處。目前,涉案產品的生產源頭許某已被追究刑事責任。
典型意義
此案涉及多個地區,市場監管部門與公安機關協同作戰,并開展跨區域聯合執法,從銷售環節入手查清侵權商品的生產、加工、制作、灌裝、包裝、運輸、銷售環節的整個證據鏈。辦案機關對當事人一年內兩次售假的行為從重處罰,體現了過罰相當的原則。通過此案的查處,假冒產品生產源頭的違法者最終受到刑事處罰,體現出行政司法銜接的高效。
2上海市閔行區市場監管局查處侵犯伯爾梅特BERMAD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案情介紹
當事人上海伯爾梅特公司于2014年至2016年從正常銷售渠道采購價格相對較低帶有BERMAD商標的紅色消防閥與藍色減壓閥,通過刷漆改色的方式將閥體改造為綠色的數控電液閥,并把產品中的墊片取出,換成自行采購的墊片。當事人對外銷售自行改裝的仿冒綠色數控電液閥64臺,含稅銷售額146.4275萬元,至案發時倉庫內剩余尚未銷售的電液閥17臺,違法經營額合計187.0838萬元。
當事人未經伯爾梅特BERMAD商標注冊人以色列伯爾梅特股份公司許可,擅自改裝冒充高價商品銷售的行為,構成商標侵權,閔行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侵權閥門產品17臺,罰款561萬元。
典型意義
此案是近年來上海市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在知識產權領域查處的罰款金額最多的一起商標違法案件。該案當事人不僅涂改閥門顏色,還將閥門中的關鍵部件替換,屬于對原商品的實質性改動并銷售,應認定為商標侵權行為。此案中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平等保護外資企業知識產權,有力維護了我國保護知識產權的良好國際形象。
3福建省廈門市市場監管局查處侵犯紀梵希等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案情介紹
2016年10月21日,福建省廈門市市場監管局追查海關部門提供的線索,發現當事人美貸貿易(深圳)有限公司庫存大量無中文標識的紀梵希、海藍之謎、科顏氏等多個國際知名品牌化妝品,經相關品牌權利人辨認,大多為假冒注冊商標商品,案值高達300余萬元。辦案機關將案件移送廈門市公安局處理。
2016年11月,南京市公安機關接海藍之謎商標權利人報案,將該公司實際負責人謝某等3人抓獲。由于兩案關聯,廈門市公安局將此案移送南京公安機關處理。經查,謝某從泉州、廣州等多地購進材料,雇人生產假冒國際知名品牌化妝品,并通過網店售往全國各地。2017年9月28日,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判處謝某等人一年三個月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
典型意義
此案侵權產品銷往北京、天津、上海等多省市,調查取證涉及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等多部門,違法行為涉及食藥監領域、工商監管領域。在綜合執法的大環境下,執法人員全面出擊,行動迅速。案件移送南京公安機關后,執法人員針對異地兩法銜接工作中案件的通報、移送證據標準和程序等環節積極探索,為查辦此類案件積累了經驗。
4湖南省衡山縣多部門協作查處侵犯佑惑等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案情介紹
2017年3月20日,衡山縣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管局執法人員追查公安機關提供的線索發現,居民曹某家中存有大量加工包裝完成的“四季優美?隨便果”及包裝盒、添加劑和加工機器,成品上標注的商標為“佑惑”。
經查,2016年12月,違法當事人費某某、彭某等人先在廣州某地非法生產、銷售假冒佑惑商標的減肥保健食品,后迫于打擊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的高壓形勢,與當事人湯某某商議將加工窩點轉移至衡山,租用曹某住房非法加工食品,此后又將加工點轉移至永州、婁底等地,并通過微商平臺銷往福建、湖南、四川等地。2016年12月17日以來,當事人非法生產、銷售侵權減肥保健食品總金額達150萬元。此案已由衡山縣人民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
典型意義
此案共涉及犯罪嫌疑人21名,生產銷售涉及6個省域。辦案過程中市場監管部門和公安機關緊密協作,各地執法人員搗毀銷售工作站3個,清理儲存貨物倉庫4個,查扣假冒偽劣食品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10余噸。此案當事人選擇農村偏僻民居生產,銷售則通過微商平臺,違法行為具有隱蔽性,卻依然難逃法網。
5山東省青島市李滄工商分局查處侵犯斯凱奇等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案情介紹
2016年2月4日,山東省青島市李滄工商分局根據舉報,對位于李滄區向陽路商場購物中心的SKEWRONS專柜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華莎利(北京)商貿有限公司銷售印有帶邊框的S形標志的運動鞋,商品標價簽上印有“斯凱奇鞋”或“斯凱奇速跑鞋”字樣。經查,斯凱奇商標權利人斯凱杰美國公司從未授權當事人使用上述注冊商標。李滄工商分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沒收275雙侵權鞋,罰款59.341萬元。
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未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但拒不執行該行政處罰決定。李滄工商分局于2017年9月8日依法向青島市李滄區人民法院申請對當事人強制執行,2017年9月29日經李滄區人民法院裁定,準予強制執行。
典型意義
這是一起保護涉外商標權利人合法權益的典型案件。當事人存在錯誤認識,認為其銷售商品上使用的圖形是某運動用品發展有限公司的注冊商標且其已取得授權,但實際上并未獲得核準注冊且與他人注冊商標近似,因此構成侵權。這種錯誤認識在一些經營者中普遍存在,此案的查處具有一定的教育意義。
6北京市工商局豐臺分局查處侵犯味多美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案情介紹
當事人北京美多味科貿有限公司自2016年7月5日至2017年4月12日,在其經營場所從事加工制售面包、餅干、蛋糕及銷售預包裝食品的經營活動。當事人在經營活動中將與北京味多美食品有限責任公司注冊商標近似的“美多味”和“médowe”字樣使用在門頭牌匾以及向消費者提供的塑料袋上。店外牌匾上使用的“美多味”字樣與味多美商標相比,組成的3個漢字相同,排列順序相反,且與北京味多美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各門店牌匾上的“味多美”顏色均為白色,背景色均為紅色系,整體近似。
2017年8月14日,北京市工商局豐臺分局認定其構成商標侵權,并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帶有“美多味”及“médowe”字樣的塑料袋,罰款221.15萬元。
典型意義
此案入選2017年北京市工商部門打擊侵權假冒十大典型案例,展示出首都工商部門在打擊商標侵權假冒行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與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方面作出的努力。當事人從事的食品加工行業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此案的查處體現出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保民生、重民生及保障食品安全的高度責任感和使命感。
7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查處侵犯海賊王及圖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案情介紹
2013年6月至2014年7月底,當事人北京樂匯天下科技有限公司在多家手機軟件運營平臺上使用“口袋海賊王”和“街機海賊王”,作為游戲軟件名稱并提供下載安裝使用。兩款游戲界面及宣傳頁面中均使用了“口袋海賊王”和“街機海賊王”圖標。消費者通過下載軟件客戶端可在手機上在線使用上述兩款游戲,并可通過購買虛擬貨幣充值消費。樂匯天下公司共計收取游戲分成款2937萬元。
北京隨手互動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7日和2010年3月21日獲準注冊“海賊王”圖文組合商標。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認定當事人樂匯天下公司構成商標侵權。2017年6月16日,海淀工商分局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罰款2937萬元。
典型意義
此案是北京市首例查處互聯網商標侵權違法行為的大案要案,辦案人員克服取證定性困難,突破傳統商標案件監管領域與常態工作執法經驗的局限,率先嘗試對互聯網領域的商標侵權行為予以規范,為首都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樹立了新標桿。海淀工商分局多年來在商標保護工作中嚴格執法,于2017年獲“中國商標金獎之保護獎”。
8山東省泰安市泰山區工商局查處侵犯泰山及圖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案情介紹
當事人張某從濟南好運泉酒業有限公司購進散酒后,租賃店鋪銷售。其在門面上方使用“泰山散酒茶葉”的招牌,酒壇、酒瓶上使用“喜緣泰山酒莊”,且“泰山”字樣較為突出,同時在經營場所的廣告牌、貨柜、手提袋等物品上突出使用泰山標識。泰山及圖是山東泰山酒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核準注冊在酒商品上的注冊商標,專用權有效期至2023年2月28日。泰安市泰山區工商局認定當事人的行為構成商標侵權,依法沒收其散酒,銷毀侵權商標標識37枚,罰款19.51788萬元。
聽證階段,當事人未提出任何異議,但在繳納罰款案件執行完畢后,向泰山區法制局提出復議。泰山區法制局經過反復審查,最終維持泰山區工商局對該案的處罰決定。
典型意義
此案當事人注冊有喜緣泰山商標,但在實際使用中改變注冊商標圖樣,突出使用“泰山”二字,構成侵權。在實踐中,一些經營者認為使用自己的注冊商標就不會侵權,因此隨意改變商標的文字、圖形,故意與他人注冊商標構成近似,令消費者混淆。此案經過復議獲得維持,體現出工商部門執法人員將案件辦得扎實、到位。
9江蘇省蘇州工業園區市場監管局查處侵犯迪奧等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案情介紹
2016年6月21日,江蘇省蘇州工業園區市場監管局對轄區內某科技園倉庫進行檢查時,查獲科顏氏、迪奧、貝玲妃和馥蕾詩等四個品牌72個品種的商品5.9904萬件。經抽樣送檢和商標權利人的辨認,其中23個品類的1.3775萬件商品被認定為侵權商品,案值達163萬元。經查,當事人自2015年12月起租用涉案場所從事品牌化妝品的經營活動,并在淘寶網上進貨和銷售。
鑒于涉案侵權商品貨值金額巨大,當事人已涉嫌犯罪,蘇州工業園區市場監管局將此案依法移送蘇州工業園區公安分局。后經調查,該案當事人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案值達500余萬元,與案件有關的1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中已有10名被批捕并被提起公訴,剩余6名被取保候審。
典型意義
這是一起通過網上電商平臺銷售侵權假冒商品被查處的典型案例。在查辦過程中,公安機關根據案件信息又順藤摸瓜找到了為當事人提供侵權假冒商品的上游供應商,并乘勝追擊,一舉端掉制假窩點,進一步擴大了戰果。案件辦理過程中,各部門互通信息,高效協作,為案件成功查辦提供了有效保障。
10浙江省義烏市市場監管局查處侵犯LOCK&LOCK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案情介紹
2017年6月22日,根據阿里巴巴提供的線索,浙江省義烏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聯合義烏市公安局經偵大隊前往某地下室檢查,發現當事人韓某某通過淘寶網銷售標注 “LOCK&LOCK”字樣的帆布箱,涉嫌侵權,并在現場查獲標注“LOCK&LOCK”字樣的帆布箱4620個。經查,當事人在未經商標權利人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在江西上饒生產標注“LOCK&LOCK”字樣的帆布箱并在淘寶網開設店鋪銷售。
至被查獲時,當事人生產銷售標注“LOCK&LOCK”字樣的帆布箱銷售額達45萬元,現場查獲的帆布箱經義烏市涉案物品認證中心評估價值為11萬元。因當事人生產銷售商標侵權的帆布箱經營額達56萬元,已涉嫌犯罪,義烏市市場監管局將該案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典型意義
這是一起加強和完善政企協作、行刑協作,利用第三方網絡平臺大數據技術支持查處的網絡商標侵權案件。得益于2016年起浙江省工商局、義烏市市場監管局與阿里巴巴建立的合作、聯絡協作機制,在本案查辦過程中,執法人員利用阿里巴巴的大數據技術,迅速準確定位了當事人的經營場所,并查明當事人生產銷售商標侵權商品的銷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