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明確企業版權權利歸屬,避免因作品著作權權屬不清而發生糾紛。我們先來了解幾個概念:
著作權
解釋:也稱版權。指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創作者對其所創作的作品享有的權利,包括人身權與財產權。
人身權
解釋: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
財產權
解釋: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攝制權,改編權,翻譯權,匯編權,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一、法人作品
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
法人作品:著作權人和作者均為企業。
Tips:法人≠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
1、法人不是人,是組織或機構(即公司、企事業單位)。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2、法定代表人是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主要負責人(如:工廠的廠長、公司的董事長等)。
3、法人代表,可以是一個職位,也可以是代表法定代表人行使權利的人。這個代表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他不是固定的,而是取決于法人的授權,這個授權可以一事一授權,也可以是一攬子事項的授權。
(圖片引用自網絡)
二、職務作品
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本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外,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
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可以給予作者獎勵: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計算機軟件、地圖等職務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享有的職務作品。
職務作品:著作權人是企業,作者是員工。
1、職務作品強調作者與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正式員工、勞務派遣人員、實習生,都屬于與單位締結勞動關系的員工。)
2、員工創作作品是為了履行單位交辦的工作職責和工作任務。“工作任務”既包括員工為履行工作職責完成的日常工作內容,也涵蓋單位臨時指派的員工本職工作范圍內的其他任務。
3、職務作品的創作內容應當與單位的工作性質一致,員工在工作之余完成的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作品不屬于職務作品。
4、職務作品的創作比較多地體現員工個人創作意志。如果單位對于員工創作的作品僅給予宏觀、抽象的概念性或者方向性指引,員工決定具體的創作內容、創作形式、作品架構,通常應認定為職務作品。
三、法人作品和職務作品的區別
1、職務作品強調創作者與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而法人作品的創作者既可以是單位員工,也可以是基于臨時締結的民事法律關系為單位創作作品的非單位員工。
2、職務作品創作過程中員工可以自主決定作品的題材、段落布局或思想情感等,法人作品則更體現單位領導機構的意志。
3、職務作品尤其是一般職務作品,員工付出的創造性勞動更多,貢獻更大,而在法人作品創作中,員工付出勞務性的貢獻,單位作為組織者提出具體要求,提供資料、資金、設備等,并對作品的完成進度和完成質量進行全程參與和把控。
4、一般職務作品由創作者本人承擔責任,特殊職務作品和法人作品由單位承擔責任。
5、法人作品包括署名權在內的全部著作權完全歸法人享有,而職務作品員工最低限度也會享有署名權。
(tips:企業可依據上述(二)條,在勞動合同中列出專門條款,確定員工為履行單位交辦的工作職責和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著作權歸屬于公司所有哦。)
重點來了:
作品創作完成后,企業應該收集有關創作過程中的全部資料,將創作草圖、定稿、半成品、成品等整理成專門檔案進行保存,以完善創作資料,作為權屬證明材料。
另外,企業還應該規定,作品著作權歸屬于企業的,創作人員不得將職務作品擅自以個人名義發表或許可他人使用,造成企業損失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企業將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保證企業作品著作權的行使。
四、委托作品
委托作品,是指根據作者與某一個人或法人簽訂的委托合同所創作的作品。委托人向作者支付約定的創作報酬,,作者按照他人的意志和具體要求而創作的特定作品。
《著作權法》第十七條規定:受委托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于受托人。
委托作品:著作權人是委托人,作者是受托人。
1、委托人和受托人可以自行約定著作權歸屬。在尊重作者也即受托人的意愿的同時也是為了方便委托人有效的使用作品。
(署名權是作者人格利益的體現,是不能通過約定來確定歸屬的;而且署名權也只有作為自然人的作者才有資格享有,受托單位也不能享有這種權利,因此對署名權的不可約定。)
2、在雙方當事人未約定的情況下,著作權屬于受托人。這是因為受托人接受委托創作完成作品,是委托作品的作者,凝結創作人心血。基于保護作者、鼓勵創作的立法目的,在無約定的情況下,著作權應當被賦予受托人。
值得注意的是:
(1)受托人應當按照約定將委托作品提供給委托人使用。委托人有權在約定的范圍內使用。如果沒有約定使用范圍,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創作的特定目的范圍內免費使用。
(2)受托人行使著作權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不得妨礙委托人的正當使用。(例如: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設計商標后,不論該商標是否注冊,受托人都不可阻止其使用與產品、服務上,也不得授權給他人使用該標志作為商標。)
重點又來了!
委托他人創作的作品,企業如果想獲取作品著作權,必須簽署書面委托合同,明確約定著作權的歸屬。委托合同中應當明確約定以下內容:創作背景、要求、目的、雙方的權利義務、驗收標準、驗收時間,權利歸屬,另外還需明確約定受托人應保證作品不侵犯他人權利,并對此承擔責任。委托人應保存合同履行中的資料,進行存檔,作為權屬確認、糾紛解決的證據資料。需要支付報酬的,支付報酬時應索取收據或發票并妥善保管。
因為著作權權利的抽象性,著作權的權屬管理稍不注意就容易出現問題,法律風險由此產生。企業應明晰上述幾個概念,做好著作權管理工作,尊重他人權利、保護自己權益,避免著作權法律糾紛的產生。